不小心滴了过期的眼药水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过期眼药水可能因成分变质导致眼部刺激、感染或过敏反应,需根据症状严重程度采取观察或就医处理。
使用过期眼药水后,若仅出现轻微眼部发红、干涩或短暂刺痛,通常与药物成分分解产生的刺激性物质有关。可用无菌生理盐水或清洁温水冲洗结膜囊5-10分钟,观察24小时内症状是否缓解。期间避免揉眼,停用其他眼部药物,必要时可冷敷缓解不适。若眼部出现持续充血、分泌物增多、视力模糊或剧烈疼痛,可能提示细菌感染或角膜损伤。过期眼药水中防腐剂失效后易滋生微生物,尤其是开封超过1个月的药物,绿脓杆菌等致病菌污染风险显著增加。此时需尽快至眼科进行裂隙灯检查,医生可能根据情况开具左氧氟沙星滴眼液、妥布霉素地塞米松眼膏等抗感染药物,严重角膜损伤时需使用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滴眼液促进修复。
日常存放眼药水应避免阳光直射,开封后标注使用日期,单支装眼药水开封后超过24小时即应丢弃。佩戴隐形眼镜者需使用专用润眼液,普通眼药水中的防腐剂可能沉积于镜片造成损伤。眼部用药前需检查药品性状,若出现絮状沉淀、变色或异味应立即停用。建议每3个月清理家庭药箱,过期药品应连同包装分类处理,防止儿童误取。